頭燈UL1576測試報告要如何辦理?亞馬遜推出針對Flashlight和Lantern*產(chǎn)品的安全標準UL1576?,F(xiàn)在亞馬遜平臺競爭也愈顯激烈,不合規(guī)范的操作也越來越多,隨之平臺要求越來越高!之前,UL認證并不做要求,但是近有賣家反應產(chǎn)品因為缺少UL認證被下架,今天主要針對手電筒UL1576測試報告進行解讀。需要做UL1576測試報告歡迎來電聯(lián)系我司進行辦理。
UL1576旨在回應電池類頭燈和便攜式燈具產(chǎn)品對安全標準的需求,尤其是含有鋰離子電池的產(chǎn)品, 避免消費者受到人身及財產(chǎn)的損害,亦使制造商減低承受昂貴的產(chǎn)品回收及品牌受損風險。
UL1576涵蓋了根據(jù)ANSI/NFPA 70使用在非危險場所, 并以以下方式供電的Flashlight和Lantern產(chǎn)品:
1)二次可充電電池
2)通用原電池(不可充電)
3)同時具備電池/交流供電
根據(jù)UL 1576,鋰離子電池系統(tǒng)需要符合UL 2595的要求。
3.使用通用一次電池比如AA, AAA供電的產(chǎn)品是否可以用UL 1576測試?測試中用什么作為電源?
使用通用一次電池的頭燈可以用UL1576來測試。
測試中,為了能夠涵蓋到特定類型的一次電池能夠產(chǎn)生的最大能量,是通過DC電源或者特殊的電池,再通過調(diào)節(jié)阻抗的方式來實現(xiàn)指定的電池容量和極限短路電流值,這種測試方法叫做“Artificial source”,將會在下一版本的UL 2595標準中引出。
不可以。UL 1576要求鋰離子電池系統(tǒng)應該要符合UL 2595。在UL 2595中,電池和充電器組成充電系統(tǒng)并經(jīng)過嚴格的測試,任何一個的改變都可能會造成起火或者的危險,所以不允許產(chǎn)品設(shè)計成用戶可以隨意更換鋰離子電池的結(jié)構(gòu)。
使用USB充電的Flashlight或者Lantern是可以用UL 1576測試, 特殊要求如下:
1)USB線長度不能超過3.05m,阻燃等級至少為VW-1或者FT-1
2)在充電接口位置必須標明“USB”或有USB標識
3)標簽上要標明如下“Use only with Listed/Certifi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uter) Equipment”, “Use only with Listed/Certified ITE Power Supply”,或者“Listed Class 2 Power Unit”
4)測試過程中USB接口使用參數(shù)為5.25 V, 8 A的直流電源供電
5)說明書中要說明USB的連接方式和警告用戶使用未經(jīng)測試批準的電源所造成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