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對鋰電池電池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0號)的規(guī)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國將對鋰電池/電池、移動電源(以下簡稱”電池”實施“CCC”(以下簡稱“3C”)強制認證管理。未獲得"CCC”認證并標識“CCC"認證標志的鋰電池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用于其他經營活動。
鋰電池3C認證依據的主要標準為國家強制性標準GB31241《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理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技術規(guī)范》。
該標準適用于:不超過18千克的預定可由使用人員經常攜帶的移動式電子產品,涉及以下產品:
(1)便攜式辦公產品: 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
(2)移動通信產品: 手機、無線電話、對講機等;
(3)便攜式音頻/視頻產品:便攜式電視機、便攜式音/視頻播放器、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藍牙耳機、便攜式音箱等;
(4)其他便攜式產品:電子導航器、數碼相框、游戲機、電子書、移動電源、便攜式儲能電源、便攜式投影儀、可穿戴設備等。即目前并非所有鯉離子電池都需要3C認證。
同時,從事錘電池3C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CNCA) 指定,相關信息可在CNCA網站上查閱。
(1)認證申請書;
(2)認證委托人、制造商、生產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3)確認申請人、制造商是否一致;
(4)測試申請表(包括安全關鍵件清單,工作參數,電池銘牌,電池組銘牌,電池內部剖面圖,電池組電路圖及布局圖);
(5)電池、電池組規(guī)格書、中文銘牌;
(6)生產企業(yè)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自我評估報告/聲明(必要時) ;
(7)工廠檢查調查表(必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