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SRRC認證申請注意事項及辦理資料。SRRC是國家無線電管理強制認證要求,自1999年6月1日起,中國信息產業(yè)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MII)強制規(guī)定,所有在中國境內銷售及使用的無線電組件產品,都要取得無線電型號的核準認證(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SRRC(State Radio Regulation of China)是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強制性認證要求,直屬工業(yè)和信息化部(MII)。他們規(guī)定所有在中國銷售和使用的無線電元件產品必須首先獲得無線電類型認可證書。
目前,中國對不同類型的無線電發(fā)射設備設定了特定的頻率范圍,并非所有頻率都可以在中國合法使用。此外,申請人必須注意某些無線電傳輸設備的范圍,因為除了“無線電類型批準認證”外,可能還需要申請中國強制性認證(CCC)和/或網絡接入許可證(NAL)批準。
1.公眾移動通信設備;無線接入系統(tǒng);
2.專網設備;微波設備;
3.2.4GHz/5.8GHz無線接入設備;
4.短距離無線電設備;雷達;
5.其他無線電發(fā)射設備;
6.以上未列型號可參照上述同類設備編制。
1.申請表(兩份);委托書(兩份);
2.客戶的營業(yè)執(zhí)照(Businesslicense);
3.樣機,數量依不同產品而定,其中需要三到五臺引出RF線(即射頻口或SMA口);
4.客戶的ISO證書或公司簡介和公司能力說明;
5.產品的規(guī)格書、電路圖、說明書、方塊圖、操作說明等;
6.天線增益(AntennaPeakGain)和Antennapattern;
7.測試指導(Testdirection);
8.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不能過期);
9.EUT的彩色照片3份(必須包含各接口和各側面);
10.頻率頻道對照表(如果有很多個工作頻道才要提供,如DSSS或者FHSS工作方式的產品)。
1.申請辦理《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核準證》的設備取得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無線電發(fā)射設備發(fā)射特性檢測機構出具的《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核準檢驗報告》后,提交《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核準證》的申請材料。
2.需到辦理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核準網站首頁“表格下載”欄下載《核準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申請表》;代理申請單位需同時下載《核準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委托書》。
3.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核準申請材料須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其它語種的材料需翻譯成中文或英文(翻譯單位/部門應加蓋公章)。
4.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通過郵遞方式遞交的申請材料,經形式審查合格進入審批流程;經形式審查不合格的,在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為申請單位能及時取得型號核準證,請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派人前來完善申請材料。
5.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以下簡稱無線電管理局)自受理型號核準的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主管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6.申請單位在取得《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及其核準代碼后,廠商應在其核準的設備標牌上標明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正常安裝時清晰可見),確因設備過小而無法在上面標明其核準代碼的,則應在其產品的說明書或使用手冊中登載該設備的型號核準代碼。
7.無線電管理局利用媒體將已獲得型號核準的無線電發(fā)射設備目錄向社會公布,并組織有關單位對已獲得型號核準的無線電發(fā)射設備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不合格的撤消其型號核準證及核準代碼。